根据《北京理工大学“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”积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教务部《关于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“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”积分转学分的通知》,结合计算机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1、 申请范围:2021届本科毕业生。
2、 冲抵范围及转换细则。依据《北京理工大学“创新创业、社会实践、艺术实践”积分管理办法(试行)》,经认定的实践积分可用于冲抵以下学分:
(1)根据实践内容经申请冲抵“实践训练通识课”中科技实践、文化实践或艺术实践相应模块的学分,具体对应关系及转换规则见下表。
(2)可以冲抵学院规定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学分,具体课程及课程成绩转换规则,见下表。
序号 |
课程编号 |
课程名称 |
课程学分 |
允许转换的课题类型 |
转换规则 |
1 |
99901420 |
实践训练通识课B (科技实践) |
1 |
学科竞赛、大创项目、学术论文、科技成果、开放实验、国际交流 |
积分=2,成绩记为“合格”; 2<积分≤4,成绩记为“中等”; 4<积分<6,成绩记为“良好”; 6≤积分,成绩记为“优秀”。 |
2 |
99901421 |
实践训练通识课B (文化实践) |
1 |
社会实践 |
|
3 |
99901422 |
实践训练通识课B (艺术实践) |
1 |
艺术实践 |
|
4 |
100074805 |
拔尖创新人才专项1(计科、物联网专业) |
2 |
学科竞赛、大创项目、学术论文、科技成果 |
1≤积分<2,成绩记为“合格”; 2≤积分<3,成绩记为“中等”; 3≤积分<4,成绩记为“良好”; 4≤积分, 成绩记为“优秀”。 |
5 |
100083015 |
实践基地专业实习 (软件工程专业) |
2 |
||
6 |
100083016 |
创新创业实践 (软件工程专业) |
2 |
3、课程成绩。根据冲抵规则,所获成绩与相应的学分数记入学生成绩总表对应课程成绩。具体网上申报步骤请查阅《北京理工大学实践积分综合教务系统操作手册》(教务部通知附件3)。
计算机学院
2021年1月5日